不是要取代誰,而是要一齊贏

每逢有新技術出來,總會有人呼喊誰要被取代了,誰要被淘汰了。而當新技術沒有完全取代舊技術,又會有人說這個技術不行。我們總是喜歡非此即彼的思維,很少會想及新和舊可以是互相補足的關係,而新舊並行是擴充選擇和可能性的的最佳配搭。

首先要表明,我一直都是買紙本書的,也會繼續買,而我從來不買「傳統」電子書,因為既有的電子書只是租,不是買,你並沒有擁有那本書,也不能借給別人看。而 NFT 書並不是普通的電子書。它既可以擁有,也可以傳播。

NFT 書是甚麼我早已經解釋過,這裡就不重複了。它的好處有下面幾點:一、知識永久保存;二、知識自由傳播;三、確認原創版權;四、增加收藏價值;五、增加作者收入;六、增強作者自主;七、連繫作者與讀者。以上第一和二項關乎整體人類福祉,第三至七項則關乎作者和讀者權益。也許人首先關心的是自身利益,說甚麼公共利益太過奢侈。那我就從出版生態的利益分配說起吧。

作者是書本之源,沒有作者就沒有作品,也沒有書可以出版。作者地位之重要,不辯自明。但是,作者在既有的出版生態中,得到怎樣的待遇呢?我必須很明確地說,通行已久的10% 作者版稅是完全不合理的。至少,它不適用於小眾的文學出版。除非你是銷售萬本以上的暢銷作者,否則10% 的版稅不但不能糊口,簡直就是無償勞動。但大家對這現象已經習以為常,甚至覺得有機會出書已是萬幸,也不要去斤斤計較了。而大部分文學作者是業餘的,即不是靠寫作維生的,出書純為興趣,於是也對這個問題無感了。

我不是把責任完全推在出版社身上。事實上有不少良心出版社在惡劣的經營環境中苦苦掙扎。在書市低迷、成本高昂和日漸僵化的產業結構下,不只作者,連出版社和書店(特別是小規模的獨立經營者)都陷入生存險境。在有限的回報下,互相爭奪分成多少完全沒有意義。但是,如果有一種出版方式,可以給予作者高度自主,無需依賴出版社和書店的代理,由製作到銷售完全 DIY,他便可以獲得極高成數的利潤。NFT 書就是這樣的一種出版技術。

NFT 書的製作只需簡單的技術,而相關上架平台的應用程式和介面亦不斷改進,理論上一人出版完全不是問題。說到這裡大家心裡很自然會彈出那個「取代」的問題:出版社和書店會被取代嗎?紙本書也會被取代嗎?這個問法假設了 NFT 書和作者自主,跟紙本書和傳統出版者與售賣者,是處於對立位置的,互不相容的。但如果我們轉換視覺,把出版鏈上的不同單位,視為新出版形式下的合作者,那 NFT 書並不排除出版社和書店,相反,甚至可以反過來改善它們的經營條件。

新的合作形式可以是這樣的:假使作者不想兼任編輯和推廣,可以和出版社(或獨立編輯)合作,但出版社不再是代理人,而是合作者。出版社並不擁有作品版權(全歸作者),也不擁有書本(全歸作者),只提供出版專業服務,並收取合理的分成(20%)。封面設計者(10%)也可以由出版社物識。在銷售方面,可以和書店合作,由書店負責促銷(30%)。銷售也可以同時由作者、出版社或任何其他協作者,分頭進行,務求擴大銷售面(同樣分成30%)。在這個合作模式下,作者版稅可達30%。(另外10% 為技術支援。)作者取得完全的自主權和主導權,還有版權和NFT書的擁有權。出版社(或獨立編輯)、設計師和書店的收益絕不比傳統模式少,甚至更多,負擔也更輕鬆(不用兼顧印刷、物流、庫存等)。所有協作者的地位對等,沒有代理和層級高低之別,全都是為作者和作品服務。

可以說,在作者完全 DIY 模式之外,NFT 出版也可以是一群出版專業者之間的平等合作,結果是一個共贏局面。在傳統出版業界,要不就是有人被剝削,要不就是全體一起輸。用 NFT 出版,不是為了要取代誰,而是想大家一齊贏。

至於紙本書,也不一定和 NFT 書勢不兩立。紙本書的缺點是成本高、發行難和庫存不便。往往出現書找不到讀者,讀者也找不到書的情況。賣不出去的書面對堆積甚至是銷毀的命運。NTF 書可以採用先買後印的模式,或者變成資助印刷的眾籌。讀者首先得到 NFT 書的認證和電子文檔。當銷售達到一定數量,即啟動印刷回饋讀者。讀者同樣可以得到紙本,而書也一定找到歸屬。用 NFT 來守護紙本書,不是空想。

同理,書店除了傳統紙本書的銷售,可以同時加強網店和電子銷售服務,用售賣 NFT 書的方式改善收入。兩者可以是相得益彰的。用 NFT 來守護書店,也不是夢話。

紙本書和傳統出版及銷售模式,肯定有它們的價值,也絕對不會被取代。但新的出版模式可以為現時的困局帶來突破,也為作者帶來更有尊嚴和可持續的創作條件。NFT書與紙本書並行,電子銷售與實體書店互補,沒有任何一個環節要被淘汰,而加在一起可以創造更全面、更有效、更有保障,也對各方更公平的環境。

然而,既有的產業結構、觀念和習慣,令業者抗拒任何改變,更何況是如此徹底的改革。所以,除了由所有書本之源——即作者——來帶動,沒有他法。如果有夠多的作者,主動採用新的模式,出版業界便不得不追隨。沒有作者,就沒有書。作者才是書的主人。首先要覺醒的是作者,首先要行動的也是作者。一個人的行動是沒有用的,要全部人一起行動,世界才會改變。

(截圖:Liker Land 平台)

原刊於《明周文化》5.1.2024


Posted

in

by

Comments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